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温岭市好力金属表面处理厂年加工电泳件6800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岭市好力金属表面处理厂年加工电泳件6800吨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泽国镇山坑村(温岭市浙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内 2 号楼一层,二层,三层)
建设单位:温岭市好力金属表面处理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场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8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3906562757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7dpW_aH7n3SOVWp5Un978w 提取码:r8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