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常山县展衣山北公园(原四贤广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常山县展衣山北公园(原四贤广场)工程
建设单位:常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单位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梅园路1号常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5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8757025635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AKSfIBzIqOniZWNvxdilhw 提取码: yx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