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常山金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增强工程塑料颗粒生产线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常山金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增强工程塑料颗粒生产线扩建项目(先行)
项目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常山工业园区金川街道枫松路1-1号
建设单位:常山金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6月18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3906702168
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vV8VSYVFkEKQSn2qNBXP5w 提取码: 8f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