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常山卫达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制冷设备配套用钢化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常山卫达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制冷设备配套用钢化玻璃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址:常山县经济开发区辉埠片区紫亭路20号
建设单位:常山卫达玻璃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5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3605701163
附件:常山验收报告表-卫达 .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2fPGfBoSq46IG8kWKe2FA?pwd=1t2s 提取码: 1t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