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缙云县八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小家电塑料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缙云县八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小家电塑料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缙云县八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壶镇镇聚贤路258号4号厂房一楼、二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 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9.9-2024.10.11(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吕周洋
联系方式:13375888053
缙云县八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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