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工业固废(不含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万吨工业固废(不含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工业固废(不含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缙云县斌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苍源村杨梅园1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 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8.8-2024.9.4(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朱亮
联系方式:15215788559
缙云县斌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验收报告: https://pan.baidu.com/s/1uXLUeRvATVHQpcpdPCJRyw 提取码: fyk1
验收意见: https://pan.baidu.com/s/1Op8aIx7pQOoe7ZgtKs07cw 提取码: rfj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