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浙江三水管业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屋面虹吸同层排水管道及其配件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三水管业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屋面虹吸同层排水管道及其配件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赤溪街道金秋路 2 号
建设单位:浙江三水管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场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6月30日~2023年07月25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3989411337
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D1xJSI6tSVUKxZKf8WyBsg?pwd=yyja 提取码: yyja